線上遊戲一詞的範疇,至今各界仍有不同的看法,部分學者以線上遊戲取代網路遊戲一詞,雖使用的詞彙並不相同,但綜合各界看法即為透過網路連線的遊戲(薛世杰,2002)。而學者對於網路遊戲的定義可分為兩方面,一為使用角度,認為使用者具有個別操作介面且需透過網路進行遊戲,遊戲方式可分為單人及多人連線方式,多人連線方式可再分為一對多或多對多的形式;另則以電腦網路角度,認為網路遊戲是透過網路聯結所有使用者,以利資訊的傳遞交換,讓分散於各地電腦組成一個共享的虛擬世界(Costikyan & Mulligan,2003;Rouse,2000;張弘毅、林姿君,2003;董家豪,2001;廖顯能,2003;鄭育鎔2003)。
線上遊戲是個人用戶從客戶端安裝遊戲程式後,經由網際網路連線至遊戲公司的伺服器端,始能進行遊戲,且遊戲中所有變動的數據資料,均保留於遊戲公司的伺服器中(黃彥達,1990)。
Curtis認為線上遊戲是一個具有網路性質、多人參與的、且使用者可以自行擴張的虛擬實境。透過電腦程式的設計,網路的傳達,提供遊戲者一個活動空間,並且允許多位遊戲者之間進行共同的活動(Curtis,1992)。
傅鏡暉則認為線上遊戲是透過網路連線,大量玩家超空自行創造的角色,共同進入同一個虛擬世界中進行的遊戲(傅鏡暉,2003)。
綜上所述,線上遊戲主要強調透過網路使用遊戲,玩家必須連線至廠商建置的伺服器,於同一個虛擬空間中進行遊戲,而遊戲對手通常是真實的使用者。然而,為符合使用者在不同環境下的需求,並非所有的網路遊戲均須透過網際網路,部分網路遊戲允許不連結網際網路而於區域網路或單機中執行遊戲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